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其他重要科技期刊公开发表 1 篇(含已接收)研究论文。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公开发表1篇(含已接收)高质量研究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内其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2篇研究论文。

若未达到以上成果要求,但有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排名靠前的共同作者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多个发明专利授权(有授权号)者,经学位委员会认定,可视为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类似的其他学术成果,如获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发表未包含在我所认定的期刊列表中的高质量论文,且学位论文质量较高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后可视为符合申请学位要求。

以上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与申请者本人的学位论文具有相关性。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是所发表论文、或取得的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责任人(导师第一且为通讯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可等同于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第一单位署名“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若发表论文由于时间原因论文未刊出,可提交正式的论文录用函或录用邮件及全文,但须在获得学位后两年内正式刊出。研究生部跟进审查论文刊出情况,结果报学位评定委员会。若正式刊出时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学位评定委员会结合学位申请者必修环节情况、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论文及刊出论文综合审议,做出相应决定,严重者将撤销学位,同时追究导师责任。

以上科研成果要求于2022年夏季申请学位批次开始执行,新旧科研成果要求可以有一年的过渡期,一年以后旧科研成果要求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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