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保存国澳大利亚政府通知我国政府,自2007年10月2日起,我国成为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正式成员。该委员会是《南极条约》框架下管理海洋生物资源的唯一多边机构。我国成为该委员会成员,将以负责任的态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使其成为我国渔业经济的有机部分。同时,我国将与委员会其他成员国一道推进对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南极海域海洋生物资源丰富,渔业资源包括蕴藏量丰富的磷虾以及市场价值较高的南极犬牙鱼、南极冰鱼等。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于1980年5月20日签署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公约于1982年4月7日生效,现有34个缔约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首府霍巴特。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6年10月加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并于2007年8月2日我国申请成为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