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我国将建立全新环境经济政策

  本报讯(记者  李禾)  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两年通过区域、流域“限批”等“环保风暴”方式来应对环境破坏。“这些全是行政手段,虽然在短时间内立竿见影,但长期效果却十分有限。”在9月9日举行的“第十二届绿色中国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等推出环境财税政策、绿色保险等制度,通过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来控制当前污染高发局面。

  潘岳介绍说,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等经济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政策手段,是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具体包括绿色税收、环境收费、绿色资本市场、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七方面。“环境形势如此严峻,只要能让环境经济政策实施,无论哪个部门来主导推行,环保总局都会大力配合,甘当配角。”

  “我国目前尚未真正构建起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曹聪在论坛上说,环保税的缺位,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保作用。因此,我国建立的环境税收制度,将主要的税收目标定位于控制污染、促进环保,建立专门税法,对排污、破坏环境严重的加以重税。

  潘岳还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已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出台了《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将与保监会联合研究,拟出台绿色保险政策;将联合财政部开展环境财税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课题研究和试点;将联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环保核查,评价其环境绩效,促进上市公司履行环保责任;联合保监会,在环境事故高发的企业和区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联合商务部,加强对出口企业环境管理,限制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产品出口等,“我们准备在4年内初步完成环境经济政策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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