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准生证)及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
黄海街道办事处为计划生育归我所管理的女职工办理准生证(第一胎不需办理,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即可),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簿(男女双方的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及子女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家三口(夫妇和孩子)二寸照片3张
4.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开办婚育状况证明 (点击下载附件,下同)
5.单独方父母婚姻关系稳定证明和独生子女证(证明由单独方父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开具,见《烟台市生育证管理办法》附件七)。
6.单独方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地址页、索引页、父母双方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
7.填写二胎审批表(见《烟台市生育证管理办法》附件三)
8 单独一方的独生子女证
9.需在黄海社区服务中心取得孕前合格证(提交材料1-8后,开具体检证明后去检查)
新生儿落户
备注: 计划生育手册如果在黄海街道以外的地方办理的,需要在原办证地加盖印章:携带出生上报统计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到黄海街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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