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准生证)及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单独二孩准生证所需材料

   黄海街道办事处为计划生育归我所管理的女职工办理准生证(第一胎不需办理,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即可),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簿(男女双方的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及子女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家三口(夫妇和孩子)二寸照片3 

  4.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开办婚育状况证明 (点击下载附件,下同)

  5.单独方父母婚姻关系稳定证明和独生子女证(证明由单独方父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开具,见《烟台市生育证管理办法》附件七)。 

  6.单独方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地址页、索引页、父母双方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 

  7.填写二胎审批表(见《烟台市生育证管理办法》附件三) 

  8 单独一方的独生子女证 

    9.需在黄海社区服务中心取得孕前合格证(提交材料1-8后,开具体检证明后去检查)

  新生儿落户

  

  1. 计划生育手册街道盖章。
  2. 其它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单页(父母一方为我所职工的)、索引页、空白页;单位证明。

 

  备注: 计划生育手册如果在黄海街道以外的地方办理的,需要在原办证地加盖印章:携带出生上报统计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到黄海街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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