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夏季毕业生离所相关事宜
一、就业方案上报
1.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请将就业协议书学校留存联交至研究生部,广州指标的同学需将学校留存联交南海所研究生部,并向海岸带所研究生部提交一份复印件。
2.升学的同学,请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办理户口迁和调档函复印件。
3.申请出国的同学,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部门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部批准,同时须提供海外接收单位offer复印件(出国的同学原则上先派遣“回生源地”)。
4.申请做博士后的同学,提供博士后进站介绍信复印件或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进站证明。
5.广州指标同学的报到证将凭就业协议由南海所发放,其余同学提交就业协议书后由中科院就业指导中心派遣,发放时间均为7月1日后。
6.需要将户档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请于离所前提出申请。务必提前与生源地派出所联系并取得该派出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同时确定档案挂靠地址。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离所手续
1.网上下载《离所通知单》,依次签字办理。所外培养的同学请按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办理离所手续,并凭借导师及对方研究生部签字的《离所通知单》领取相关证书。
2.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转寄人事档案申请表》。
3.退宿: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5日(周四)。
4.根据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时间,我所预计7月底或8月初依据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户口迁移、转寄人事档案申请表》集中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5.按照我所规定,2012届夏季毕业生的奖学金发至2012年6月份。
6.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时间预计为7月中旬之后(以研究生院里实际寄达时间为准)。
三、我所将于6月底举行毕业典礼,如无特殊原因,请各位毕业生同学全部参加,届时将安排合影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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