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等。
2、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指由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内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3、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简称党小组生活会,是指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少、没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则通称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简称党支部生活会)。 这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3)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4)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5)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6)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8)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等。
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以下几个问题:
(1)能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6)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
5、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讲课,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6、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原则。
所谓集体领导,对于党支部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的部署,党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1)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也是充分发挥集体经验和智慧的重要途径。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个人分工负责是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下进行的, 支委会委员应做到分工不分家,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加强集体领导。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时,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力,因此,支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团结“一班人”积极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7、党内表决制度
党内表决制度是党内决定重要问题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其基本原则是: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在表决时,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把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8、工作报告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准则和规范之一。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查总结当前的中心任务完成情况;检查总结党的自身建设情况;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
9、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是党支部经常性的工作。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5)发展对象要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
1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近些年来,这项制度以“双规范、双评议”的方式进行。
11、党内监督制度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要管党的措施,了解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揭露和纠正破坏党的优良传统、违反党纪国法行为,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是党支部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有利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群众,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
1、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
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改选支部书记。
2、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起草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做好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是改选的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针对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同时,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也要交待清楚。
(2)组织酝酿推荐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组织所属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广泛听取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审查;召开党员大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如党员提出的候选人过多,经过反复讨论酝酿,仍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可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在准备好工作报告、确定了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3、大会选举程序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做工作报告。
(2)与会党员讨论通过上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按照规定,进行改选时,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4)推选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必须经过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本届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监票人。
(5)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
(6)计票。选举人按要求填写选票并进行投票后,计票人通过唱票和计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始得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超过半数的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7)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名单。同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党委批准后生效。
4、大会选举后的工作
(1)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确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分工。新一届支委会全体会议之后,应立即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员大会情况和支委会分工结果。内容包括: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支委会分工情况。
(3)上级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