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开展2009—201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院发学字〔2006〕6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为: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4、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从“三好学生”中评选,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事迹突出,得到公认好评;
3、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二、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本人申请,填写《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所“优秀学生”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部,经民主推举产生18名优秀学生,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报所评审委员会通过。
(二) “三好学生标兵”、由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根据优秀学生评选情况从中进行推荐,报所评审委员会通过。
(三)申请“三好学生标兵”及“优秀班干部”者不得重复申请“三好学生”。
三、评选指标分配
本次我所将评选出“三好学生” 18名,其中包括“优秀学生干部”2名,“三好学生标兵”1名。根据各年级在读人数与奖励人数,指标分配如下:
硕士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0 |
5 |
3 |
| |
博士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2010级硕博连读 |
3 |
3 |
3 |
1 |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10年6月2日前将《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所“优秀学生”申请表》、奖励证书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部。
四、审查
所有评选推荐出来的初步人选,由研究生部征求其导师或所在研究室主任的意见后报批。
五、奖励办法
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附件:《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优秀学生申请表》
研究生部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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