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岸带所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程序

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我所热忱欢迎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所推荐免试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1. 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应与我所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接收推荐免试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 接收推荐免试生数量不超过总人数的50%

4. 海岸带所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 

二、 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 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我所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面试通过后向所在学校领取、填写、盖章后补交,面试前可先提交学校提供的其他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材料)。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二)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张复印或打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四、接收程序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与海岸带所研究生部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和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在10月中旬前将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我所研究生部。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会收到招生办公室发送的确认短息和确认邮件。

推荐免试申请人必须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的截至时间为:20091021日。

(二)初审

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通知其参加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小组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内容主要应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四)录取

1.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及时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未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推荐免试资格不予保留。 
  3.
被接收的推免生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推荐免试资格不予保留。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5.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调政审考核材料的时间与统考生一致,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其它

1.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今年院网上申请系统在考生成功提交申请、面试和拟录取环节均新增了短信确认和提醒功能,请务必准确、翔实地填写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报考信息;

3. 申请人来所复试,我所免费安排住宿和体检,凭票按火车硬座标准报销单程车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玉芹

联系电话:0535-2109011  传真:0535-2109000

E-mail:  yjs@yic.ac.cnyqfu@yic.ac.cn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春晖路17号 海岸带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264003

 

附件: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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