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岸带所2008年第一批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
一、 基本复试资格
1. 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 |
英语 |
政治 |
业务课 |
总分 |
环境科学 |
≥60 |
≥60 |
≥100 |
≥370 |
海洋化学 |
≥60 |
≥60 |
≥100 |
≥359 |
2. 要求考生达到复试分数线,并且在分专业研究方向中排名前2名,总分相同者按英语成绩排名。
二、 注意事项
1. 招生简章中环境科学方向下环境化学方向归到海洋化学复试组,复试分数线参照海洋化学。
2. 参加复试的同学如低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自动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3. 外部调剂: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未达到第一批复试标准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接收单位,联系好调剂的考生请与南海海洋所李丹老师联系(020-89023135),将签好字的个人调剂申请及对方接收函传真至中科院南海所招生办(020-890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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