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科大规定和通知精神,海岸带研究所将开展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非集中教学的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参选(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其中,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具体评选实施细则以及评分标准请见附件1。 

  二、分配指标 

  国科大给海岸带所的名额:三好学生标兵1名,三好学生25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优秀毕业生2名。 

  三、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公平公正、民主评议、严谨有序、公开透明”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申请人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填写《优秀学生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附后装订成册),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者需另外填写《审批表》 (附件3)。经本人、导师、研究组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研究生部初审,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报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确定人选。具体评选办法依照《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评审小组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束后,名单将在研究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科大。 

  四、评选要求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5月5日。 

  每位导师最多推荐2人,每个研究组最多推荐3人。 

  五、奖励措施 

  优秀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或奖章,相关证明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得“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获评“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附件1: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优秀学生申请表

  附件3:“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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