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为扩大我国政府奖学金的影响,吸引更多优秀欧洲学生来华学习和深造,鼓励我国高校与欧洲国家院校扩大现有项目的交流规模,深化合作关系,教育部在原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自2015/2016学年计划向欧洲所有国家提供2000个奖学金名额。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教外司来[2015]50),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请2015/2016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研究所/学院与欧方院校已签署了相关交流合作协议。

  2. 欧方院校通过项目选派的学生将于201591日至2016831日间来华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资助标准

  教育部资助标准为2500/·月,在获批项目及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报到人数统一拨付。

  为鼓励开展此类合作和改善奖学金生在华生活,国科大匹配经费,使欧方院校通过项目选派来访的在读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分别提高至3500/·月和3000/·月(由国科大财务处发放给奖学金生本人),并为奖学金生购买综合医疗保险(保险费从第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中扣除)。另外,导师和研究所/学院需要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再提供助研奖学金使上述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月和3500元人民币/月。

  三、申报办法

  请有意申报的填写《2015/2016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并将此申报表及与欧方院校签署的交流合作协议(中文)复印件(如无中文版协议,请提供协议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版翻译件),于2015410日前送交至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研究生部。同时,请将填写完成的申报表电子版及协议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版翻译件)的扫描件发送至yjs@yic.ac.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15/2016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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