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海岸带所优秀学生评比通知

各位同学: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开展2011-201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为: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4、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从“三好学生”中评选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在学生会、学生党团支部任职;

  3、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4、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事迹突出,得到公认好评;

  3、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 2012年夏季毕业生,具有答辩资格;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的优先。

二、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由本人申请,填写《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所“优秀学生”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部,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经民主推举产生优秀学生(包含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报所评审委员会通过。

(二)“三好学生标兵”由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根据优秀学生评选情况从中进行推荐,报所评审委员会通过。

(三)获“优秀班干部”同时获“三好学生”称号,申请“优秀班干部”者不得重复申请“三好学生”。

(四)申请“优秀毕业生”者不得同时申请“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

三、评选指标分配

  本次我所将评选出“三好学生” 21名(其中包括“优秀学生干部”2名。“三好学生标兵”1名)和“优秀毕业生”1名。根据各年级在读人数与奖励人数,指标分配如下:

  2009级博士:3名 

  2009级硕士及2012级春博:5名 

  2010级硕士:6名 

  2010级博士:3名 

  2011级博士:4名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所“优秀学生”申请表》、奖励证书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部。5月28日-6月1日择日进行全体研究生大会,进行投票选举。

五、审查

  评选推荐出来的初步人选,由研究生部征求其导师或所在研究室主任的意见后报批。

六、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为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奖章和证书。“优秀学生”相关评优材料毕业前装入本人档案。

                                    研究生部       

                                   2012年5月17日

 

附件:优秀学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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