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秋季入学硕士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全体2014级硕士新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根据国科大相关规定精神,现将缴纳学费、住宿费的通知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硕士生,每人每年750元至1200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楼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了建设银行借记卡。学生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开户人姓名和本人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33挂失。学生在读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和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国科大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费用。
三、硕士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两周(一般为8月15日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国科大于新学年开学报到前一周统一收取学费,开学后第二周收取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住宿费。
四、参加国科大北京集中教学学习的硕士新生,请在报到前,将体检费约60元、保险费约8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国科大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自理体检和保险费用。
五、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需要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需要在入学前准备好),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按照规定程序填写并提交缓交或减免学费的申请(见附件1),由学校审核确定学费是否减免。
六、按规定参加基础课强化学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培训学校规定缴纳。基础课强化学习结业合格的学生,到国科大报到,按照国科大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七、学费收费年限按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收取。超过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不缴纳学费,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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