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深化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交流合作,促进双方合作的落实落地,7月27日,双方在大连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菊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震宇,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中科院烟台海岸带所/海洋所所长王凡、副所长李超伦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烟台海岸带所和海洋所各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樊景凤主持。
会上,王菊英对王凡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与烟台海岸带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贯彻落实海洋强国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切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塑造海岸带及近海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海洋科技发展的新格局、新思路,标志着两家单位的合作已进入“全方位、立体化”的新时代。希望借此契机,两家单位继续深化在科研业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建立长期、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全面推动两家单位的发展,为加快海洋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王凡指出,烟台海岸带所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在科研、业务主要领域高度契合,双方互补性强。通过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推进陆海统筹的海岸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理论基础、技术方法、管理决策”的研究与应用,共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技术方法的研究及推广应用。并以此次签约为契机,通过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带动中科院海洋领域科技成果为海洋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撑。
两家单位均表示协议的签署将有力加强务实合作,合力推动双方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双方新时代院所合作的典范。
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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