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现发布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本指南包括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科技创新促进乡村振兴类项目、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校地合作类项目和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中小企业竞技行动项目、科技军民融合类项目和政策引导类项目指南通知另行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要求
(一)重大科技创新类(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围绕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继续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培育新动能,支撑引领产业不断壮大提升,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解决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与新材料、现代海洋、高效农业、医养健康等领域中制约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项目完成后能够迅速实现产业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改革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遴选和支持方式,通过定向委托、厅市联合项目联动、市县(区市)联动项目择优等形式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
(1)定向委托项目:根据面向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开展调研形成的产业技术创新路线图,选取3-5项对产业创新发展有明显支撑引领作用的重大关键技术项目,定向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定向委托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或事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支持,以后补助的方式为主。
(2)厅市联合项目:对列入2019年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厅市联合项目,按照《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直接列为烟台市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
(3)市县(区市)联动项目:由各区市围绕解决本区域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中特别突出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推荐1-2项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一般区市不超过1项,高新区、开发区不超过2项),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后择优立项。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创新团队和研发条件,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实施期一般为2-3年。定向委托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0万元或者200万元,厅市联合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200万元,市县(区市)联动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50万元或者10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1。
(二)科技创新促进乡村振兴类项目
围绕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面向农业农村领域组织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研发项目和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以及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
1.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重点:以面向农业农村生产一线的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基础性研究为主,重点支持农业动植物优良新品种选育繁育技术、种养业绿色安全高效生产技术、农业疫病防控及农业投入品减施增效技术、农业废弃物清洁无害化处理及农业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粮食质量安全及节粮减损技术等。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职能的市县属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等新型农业科技组织形式的建设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级认定的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性质为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的,要求吸纳基层科技人员参加,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服务;鼓励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在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示范基地的优先支持。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或者20万元;市属事业单位有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完成后对促进乡村振兴有重要作用和意义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农村科技特派员”。
2. 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项目
支持重点:围绕促进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重点开展特色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培植农业产业新的增长点,推动县域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支撑和带动乡村产业振兴。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依据研发投入、科技人员队伍、科技平台、科研条件、承担科技项目、取得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状况等综合判定)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创新。项目必须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或结对帮扶扶贫工作重点村,吸纳基层科技人员参加,开展技术培训与服务。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20万元,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完成后对促进农业产业创新发展有重要作用和意义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农业特色产业”。
(三)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
围绕实现经济社会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开展民生健康、环境生态、公共安全、科教文体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相关的公益性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1.支持重点
(1)民生健康领域:以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强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技术研究。以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疾病为重点,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常见病、职业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技术与创新药物研究。支持开展生殖健康、疾病预防、早期诊断治疗、基层医疗保健等诊疗技术研究。支持开展中医中药等传统特色医学研究和中医中药现代化研究,以及与医养健康相关的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
(2)环境生态保护领域:围绕河道、库坝、海湾等管理保护需求,开展流域水体污染治理修复,污废水资源化与安全利用,低成本海水淡化技术的攻关。围绕土壤污染控制,开展生活垃圾、生物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处理与利用技术开发。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颗粒物、NOx、SOx等超低排放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开展海洋资源与环境调查、保护,海岸带污染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森林保护及园林绿化技术研究。围绕“四减四增”专项行动,加快突破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化肥和农药减施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
(3)公共安全领域:研究开发用于缉毒、新型犯罪形态的刑事侦控、现场勘察、物证信息采集与检验鉴定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故应急等安全生产技术的攻关。加强火灾探测及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剂与阻燃材料等消防技术与装备研发。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和快速预警技术及标准。
(4)防灾减灾领域:研究台风、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灾害的精细化预警预报技术,建立灾害预报预警体系,提高防范气象灾害的能力。加强地震、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增强抵御重大地质灾害的能力。
(5)绿色低碳城镇化领域:开展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研究。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等的规划设计、建造、运维一体化技术和标准体系研发。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关键技术研发。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职能的市县属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家、省驻烟科研单位。
(2)项目以公益性或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或者20万元,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完成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社会民生公益”。
(3)医学研究项目有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意义和作用特别明显的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
(四)校地合作类项目
围绕服务地方经济,支持驻烟高校院所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共同破解产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项目应紧密结合本市的重点产业技术需求,以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为主。
1.支持重点
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主要包括半导体器件和传感器、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高端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和能源高效利用、现代海洋(包括海工装备)、高效农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省驻烟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
(2)项目单位与本市企业签有技术项目研发合同(协议),其中必须由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项目研发经费,经费数额与项目预算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1:2,项目完成时能够形成知识产权并得到实际应用;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20万元,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完成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校地合作”;
(4)基础性、前沿性、学术性、理论性和公益性研究项目不在本类项目支持范围内。
(五)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
围绕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培育提升科技领军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优秀的科技领军人才承担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本年度支持20名左右的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其中青年人才(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50%。
1.支持重点
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与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项目完成后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创新发展,具有突出的领军意义。
2.申报要求
(1)项目以人才所在单位为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领军人才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或者20万元,对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完成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个别特别重大的项目可申请资金100万元。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科技领军人才”。
(2)领军人才为本市常住人口,与申报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全职在烟工作的高端人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其学术、技术或管理水平国内外领先,能够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对我市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领军人才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或科研团队负责人,近年来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拥有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1项以上。
(4)已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双百人才”等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项目的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
(二)同一项目不得交叉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上一年度申报单位没有开展研究与开发(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校院所在上一年度市统计局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中,没有参加统计活动,或参加统计活动但统计结果显示R&D投入为“0”的;
3.企业近两年有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厅市联动和符合连续支持条件的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申报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因人为因素造成已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拒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同一(类似)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17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申报网址:http://61.156.14.108:8085/kjjhgl/
(二)驻烟和市属单位项目可直接申报,区市属单位项目通过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2019年10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烟台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三)项目申报不要求检索查新。纸质材料报送数量、时间待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刘红梅,内线8034
科技局联系人:于淼 张曰浩
联系电话:0535-6786632
邮箱:ytskjjg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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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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