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有关评审结果将通知相关依托单位,其科研管理人员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查询本单位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月9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见本网站“特别关注”栏目。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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