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芬兰科学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执行期: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2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资助领域及中方申请代码:免疫学(详见附件),申请代码:H10,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4、评审指标:合作项目的科学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合作的互补性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德、芬方合作者应按照DFG和AF的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分别向DFG和AF提交申请。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点击展开子类别后,选择项目名称“NSFC-AF-DFG项目(中芬德)”,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入一个申请人曾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通过系统审核之后,即可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2、填报“英文申请书”和”“英文附件”(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毕的英文申请书及附件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各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3、电子版申请需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网上确认。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五、公布结果时间
评审结果将于2011年12月底左右网上公布。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范英杰
电 话:010 62325309
Email: fanyj@nsfc.gov.cn
芬方联系人:Mika Tirronen
电 话:00 358 9 7748 8255
Email:mika.tirronen@aka.fi
德方联系人:Andreas Strecker
电 话:00 49 (0)228 885-2530
Email: Andreas.Strecker@dfg.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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