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1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

(一)推荐范围:

1、受理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烟台市级以上鉴定的应用技术成果。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一年以上(2010年2月28日前)。

2、2009、2010连续两年申报后经评定未授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2011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市科学技术奖。

3、已获得过烟台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和已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科技奖励的项目不能申报2011年度烟台市科技奖。

4、参照省奖申报要求,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前三位候选人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1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单位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3月22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推荐。
   烟台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材料通过网络推荐系统在线填写。网络推荐系统可以从烟台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ytstc.gov.cn/)办公大厅选择“科技成果奖励推荐系统”或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办公大厅导航条下的的“科技成果奖励推荐系统”登录。
   各奖种推荐书格式及其填写说明可以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网络填报和推荐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市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上的使用说明。
   系统登录信息表由烟台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放。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推荐材料。登录烟台市科技局网站科技成果奖励推荐系统(首次登陆用户需进入科技局网站办公大厅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陆系统),验证推荐码后填写项目的有关内容,填写内容要及时保存,整个推荐书完成保存后,系统自动收到电子版推荐材料。

注: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在“项目内容”栏中“三、项目详细内容(2)、(5)”中填写有关内容时,需先点击数据录入,把文件下载到本地计算机上,进行认真填写,再点击浏览,把填写好的内容导入该推荐系统里。二是在“项目内容”栏中“十二、附件目录”中,上传文件必须以压缩包的格式进行上传,目录不超过800汉字,上传附件限30页,详细请参阅《填写及装订说明》。

2、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书和附件(按顺序一并装订)。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一式一份),不另加封面,填写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装订顺序:

    a、知识产权证明

    b、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c、应用证明(按提供格式填写,主要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应用单位的证明)

    d、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e、其他证明(检测报告、财务经济效益证明、查新报告、论文等)

(四)推荐截止时间

网络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6日,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原件1份,截止日期为4月底。

 

二、推荐烟台市科技最高奖,填写《烟台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可点击附件1直接下载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填写,不需在《推荐系统》系统中填写和导出,通过邮箱cgk@ytstc.gov.cn上传。同时报送书面材料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底。

三、推荐烟台市科技创新奖,填写《烟台市科技创新奖推荐书》可点击附件2直接下载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填写,不需在《推荐系统》系统中填写和导出,通过邮箱cgk@ytstc.gov.cn上传。同时报送书面材料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底。

四、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上报项目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一旦在系统内确认提交后将不能取消推荐,对上报的推荐项目市奖励办将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能参加市奖的评审,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6786622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11年3月22日

 

 

    3、 《奖励推荐系统用户手册》

    4、 《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二级子系统县市区科技成果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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