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通知
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旨在资助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在学科发展前沿及相关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密切相关,服务于我省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和高端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
一、实行限额申报 本基金项目面向全省(不含青岛市属单位),实行单位限额申报,由单位组织自然人申请,主管部门网上统一申报。 各单位申报的限额根据近三年本单位的立项数制定(详见附件)。各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在所在单位限额外多申报1项。后续年度的申报限额数将根据上年度申报项目评审和立项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质: (1)已获得博士学位,2011年1月1日未满41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3)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4)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5)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开展课题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予以充分保证,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2、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 (4)已列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过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2、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主管部门在申报限额内统一网上申报。 3、申报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 4、各主管部门申报数量不得超过申报限额,并于2011年1月26日前将申请项目清单(须对项目进行排序)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省科技厅,预期未报或超出申报限额的不予受理。 5、涉及重大保密内容的项目,可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于截止日期前报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四、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至1月24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尹承山
联系电话/传真:0531-66777035 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省科技厅1420室 邮编:250101 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附件: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申报限额说明
山东省科技厅 2010年12月23日 | ||
|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