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院属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47号)的精神,我院作为推荐单位,可向国家推荐10项专利参与评选。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我院更多的具有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产权通过转移转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经研究决定,院将在组织院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项目。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条件的专利进行积极推荐。各院属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通过院或地方知识产权局推荐的渠道进行推荐。 向院推荐的项目,请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照片和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到院计划财务局知识产权管理处,以便评审、汇总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材料的数量在国知局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份纸质复印件,留院存档。 《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及申报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可从国知局主页的通知栏下载(http://www.sipo.gov.cn/sipo2008/tz/pingxuan/201005/t20100505_516828.html)。 联系电话:010-68597340 联系人:计划财务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甘泉 E_mail: ganquan@cashq.ac.cn 附件:《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47号)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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