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8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现发布2018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以项目为载体组织实施,共设置6类项目,分别为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类项目、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校所城产融合类项目、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和军民科技融合类项目。
(一)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围绕全市确定的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需求,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高,产业化前景良好,对促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有望列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的项目。项目完成后能够迅速实现产业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本年度拟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0项左右。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2018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指南。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类项目。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补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短板,扶持培育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阔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能够在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前沿领域有突破的应用性技术创新类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另见《2018年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工作方案》。
(三)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开展农业农村、民生健康、环境生态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相关的公益性科技攻关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
1.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围绕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农业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农业废弃物清洁无害化处理、农业灾害监测预防等方向开展公益性科技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绿化及森林保护利用技术研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科技扶贫工作开展相关的技术研究开发。
2.社会民生健康领域:针对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常见和重大疾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开展预防和诊疗相关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支持开展中医中药等传统特色医学研究和中医中药现代化研究。开展医养结合和康养产业相关技术及模式研究。加强新型城镇化及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关键技术研究。
3.生态环保与防灾减灾领域: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废弃物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领域方向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台风、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灾害的精细化预警预报技术研究以及地震、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技术研究。支持长岛围绕生态渔业、养殖海域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开展技术攻关;开展雪天城市道路保障技术研究,针对融雪剂对道路及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危害开展技术攻关。
4.公共安全领域:重点研究开发用于缉毒、新型犯罪形态的刑事侦控、现场勘察、物证信息采集与检验鉴定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消防技术与装备研发。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和快速预警技术及标准等。
(四)校所城产融合类项目。围绕服务地方经济,支持在烟的高校院所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共同破解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校所城产深度融合。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应紧密结合本市的产业技术需求,主要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通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努力实现应用基础研究的突破性进展,提升我市原始创新能力和水平。
(五)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围绕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培育提升科技领军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优秀的科技领军人才承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可根据实际选择上述重大科技创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类、社会民生公益类和校所城产融合类项目中的一个方向,技术突破后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创新发展,具有突出的领军意义。本年度支持20名左右的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其中青年人才(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50%。
(六)军民科技融合类项目。围绕加快我市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开展军用技术及产品研发、承接国防科研成果转化和军民两用技术及产品研发,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融合。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科研人才团队和科研条件,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并具有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
2.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项目的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项目任务书中相关内容由项目申报书自动生成,一般不得修改。
3.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须达到3%以上。
(二)各类项目申报要求
1.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以企业为主,有较强的创新团队和研发条件,一般应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一般为100万元,特别重大的核心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可申请20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1。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
2.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类项目。具体要求另见《2018年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工作方案》。
3.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以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为主,科研院所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一般为10万元或20万元,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项目实施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临床医学研究项目预算申请资金最高10万元。
4.校所城产融合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以在烟的高校院所为主,建立有产学研密切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项目申报时须同时提交与本市企业合作的合同或协议,申报单位要对合同或协议的真实性负责。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一般为10万元或20万元。
5.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土人才,一般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近年来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已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双百人才”等人才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科技领军人才”。
6.军民科技融合类项目。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军民科技融合项目不实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限制项目申报的情况
1.同一项目不得交叉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只能申报指南中的一个类别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和医疗机构的,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量根据单位类型、近年项目立项数、项目验收率等因素确定,限额数量另行通知。
2.对上年度全社会R&D经费支出总额下降的县市区,限制项目申报数量。限额数量另行规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上一年度申报单位没有研究与开发(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校院所在上一年度市统计局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中,没有参加统计活动,或参加统计活动但统计结果显示R&D投入为“0”的。
3.项目主持人有在研市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市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因人为因素造成已承担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的;同一(类似)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10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申报网址:http://218.56.33.72:8085/kjjhgl/
(二)项目申报单位请于4月5日前将“查新项目委托单”(附件2)发送邮箱wlxx@ytppc.org,拨打电话0535-6786606确认并索取查新编号,其中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由科研处统一委托,索取查新报告编号。
(三)驻烟和市属单位项目可直接申报,县市区属单位项目通过县市区科技局申报。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盖章申报材料(见附件3)一式五份,包括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简单装订成册。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申报书和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4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烟台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市科技局联系人:于淼 李忠凯
联系电话:0535-6786632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10
科技处联系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内线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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