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7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渔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的条件。申报本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渔业应用技术创新5年以上的科技人员,且年龄在57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渔业科技人员申报本项目,应有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带领团队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2.项目承担单位的条件。申报本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是渔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具有研发能力的渔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联合申报项目的,应不超过3家单位(含3个,试验示范单位不包含在内)。同时,申报单位应在相关专业或领域研究具有技术优势和研究基础,具备承担本项目研发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具有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3.合理组建项目组。本项目突出协调、开放、共享机制,强化协同创新,鼓励省、市级渔业科研教学单位牵头抓总,加强与渔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合协作,积极吸纳主产区、有关市县科技人员加入项目组,实现优势集成和资源整合。通过签订合同协议,规范项目组组成人员和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关系,注重以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科技人员为主,合理搭配专业、年龄和知识结构。

  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与申报程序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根据研究内容,申请财政支持的资金分为50万元、100万元两个层次,且有20%以上的经费用于开展研发成果的试验示范,至少建立1个以上(含1个)试验示范点;滚动支持的重大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在原有年限的基础上延长1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要求。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2)《检索查新报告》(立项查新),以及项目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函》《申报项目目录》(附件3),相关鉴证材料等;申请滚动支持的重大项目材料包括:《滚动支持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阶段性成果鉴证材料、应用证明等。

  上述申报材料总体页数原则上应控制在60页以内,要用A4纸、4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胶订印刷,普通纸张简装封皮(不需采用皮纹纸)。同时,制作PDF格式的电子版,保存在不可擦写光盘内,申报材料时,连同一份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二)申报程序。省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预算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地方科研单位、涉渔企业等非省级预算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市、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财政部门(省财政直管县只需经本级审核上报)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

  四、其他

  各项目组要根据研究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申报项目和金额。已申报过其他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类项目;在研省财政创新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以前年度承担过本类项目,但到期未及时提出验收申请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及主要依托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类项目。

  请各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各单位于3月8日下午5:00之前正式行文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后确定推荐上报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涛       电话:0531-86993654

  附件:1.2017年省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申报书(格式)

  3. 申报项目目录

  4.滚动支持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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