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科学基金会(DFG)双边合作协议, 2016年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详见附件1。

  中方申请人须统一选择申请代码B03填写中文申请书, 不符合此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项目执行期: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年),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4.申请程序:中德双方合作人须分别向双方机构提交申请。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中德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3.正在承担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DFG项目(中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2)。中德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和DFG。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3)。中德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依托单位科研处须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4.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3月25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25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6年12月底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肖扬

    电话: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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