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通知

  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写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项目均需填写2016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portal/)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提交时间:201610109:00111016:00 

  二、项目结题 

  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提交结题报告时间     

       分以下三个时间段集中受理网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016379:0033016:00 

     20165169:0061316:00 

     201610109:00111016:00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4版结题报告格式,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规范。可在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从系统中导出,送我办盖章。 

  三、 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 

  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74)。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因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项目组、依托单位截至20161110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请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经费决算进行认真审核,保证科研经费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依托单位在系统“项目管理”-“项目信息查看”菜单下进行初审,若达到结题要求,点击“同意提交结题申请”按钮。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填写提交延期申请表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我办审核。 

   

  联系电话:0531-66777035,66777026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20 

  邮编:250101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5122 

技术支持:0531-87970849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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