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 第77号

关于发布《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1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现批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19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4-2007)

  二、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5-2007)

  三、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6-2007)

  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377-2007)

  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8-2007)

  六、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隔声门(HJ/T 379-2007)

  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橡胶隔振器(HJ/T 380-2007)

  八、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阻尼弹簧隔振器(HJ/T 381-2007)

  九、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高压气体排放小孔消声器(HJ/T 382-2007)

  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车发动机排气消声器(HJ/T 383-2007)

  十一、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一般用途低噪声轴流通风机(HJ/T 384-2007)

  十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低噪声型冷却塔(HJ/T 385-2007)

  十三、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 386-2007)

  十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 387-2007)

  十五、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HJ/T 388-2007)

  十六、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T 389-2007)

  十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HJ/T 390-2007)

  十八、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可曲挠橡胶接头(HJ/T 391-2007)

  十九、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HJ/T 392-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HBC 3-2001)

  二、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HBC 2-2001)

  三、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HBC 5-2001)

  四、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BC 6-2001)

  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技术要求(HCRJ 039-1998)

  六、隔声门(HCRJ 019-1998)

  七、橡胶隔振器(HCRJ 071-1999)

  八、阻尼弹簧隔振器(HCRJ 069-1999)

  九、高压气体排放小孔消声器(HCRJ 073-1999)

  十、汽车发动机排气消声器(HCRJ 072-1999)

  十一、一般用途低噪声轴流通风机(HCRJ 020-1998)

  十二、低噪声型冷却塔(HCRJ 018-1998)

  十三、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CRJ 037-1998)

  十四、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CRJ 036-1998)

  十五、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HCRJ 017-1998)

  十六、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CRJ 038-1998)

  十七、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HBC 32-2004)

  十八、可曲挠橡胶接头(HCRJ 070-1999)

  十九、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HCRJ 046-199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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